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24年5月13日
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型全封闭压缩机。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核算了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表1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 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性质 | 民营企业 | 报告年度 | 2023年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425345803765J | 法定代表人 | 庄继海 | |
所属行业 |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行业代码 | C3464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鸿化村 | |||
经营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鸿化村 | 邮编 | 620033 |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鸿化村 | 邮编 | 620033 |
表2 主要生产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 87041.99 |
总资产(万元) | 70,243.98 |
总负债(万元) | 25,825.45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87041.99 |
表3 主要产品情况
主要产品名称 | 2023年产量(台) |
小型全封闭压缩机 | 10,533,217 |
表4 基本排放情况说明
排放边界说明 |
2023年度企事业单位排放边界说明: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企业主要为小型高效制冷压缩机、轻型商用压缩机设备制造。 2023年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以企业法人为单位,包括边界内的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具体而言,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购入天然气燃烧产生CO2排放。(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温室气体排放。(3)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CO2排放:净购入电力产生CO2排放。(4)其他温室气体琲放:无。 |
表5 温室气体排放汇总(单位:tCO2)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 14590.48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 1598.28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 | 0 |
净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 12992.20 |
根据《指南》要求,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企业生产的各种燃料的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所涉及的原料气的消耗量、电气设备生产中绝缘气体的泄漏量、制冷设备生产中制冷剂的泄漏量、填充操作的次数、电焊保护气净使用量和混合气体的体积比、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等,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若还从事机械设备制造生产以外的产品活动,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报告其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
针对指南中所要求需报告的内容,目前净购入天然气和电力,相应的活动水平及来源见下表。
表6 净购入使用电力CO2排放量
年净购入电力消耗量A (MWh) | 数据来源 | 排放因子B (tCO2/MWh)* | 排放量 C=A×B(tCO2) | |
2023 | 24714.1 | 能耗表 | 0.5257 | 12992.20 |
注:*取《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评价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温室气体减排类:华中区域电网2012年的容量边际排放因子0.5257 tCO2/MWh
表7 净购入使用天然气CO2排放量
年度 | 年净购入天然气的活动水平A | 数据来源 | 排放因子B (tCO2/GJ)* | 排放量 C=A×NCV*×B(tCO2) |
2023 | 73.92 | 能耗表 | 0.0555 | 1598.28 |
注:*取《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附录二相关数据:天然气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0555 tCO2/GJ
*NCV:389.58GJ/万Nm3,报告期内天然气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根据《指南》要求,报告主体应报告企业在报告年度内用于生产的各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填充气体造成泄漏的排放因子、报告主体生产地的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和热力供应的排放因子等数据,并说明这些数据的来源(采用本指南的推荐值或实测值)。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机械制造生产以外的产品活动,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报告其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
电力排放因子根据《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评价二氧碳排放因子》中国区域电网边界及中国区域电网平均CO2排放因子,选取华中区域电网2012年平均CO2排放因子。天然气排放因子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附录二相关数据选取。
本报告中采用的排放因子如下。
表7 排放因子数据说明
排放源类别 | 排放类型 | 排放因子 | 单位 |
净购入电力、热力 | 电力净购入量 | 0.5257 | tCO2/MWh |
净购入天然气 | 天然气净购入量 | 0.0555 | tCO2/GJ |
附表1 报告主体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
附表2 报告主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
附表3 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
附表1 报告主体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
源类别 | 温室气体CO2当量 (单位:tCO2e)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 1598.28 |
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 | 0 |
工业生产过程HFCs排放 | 0 |
工业生产过程PFCs排放 | 0 |
工业生产过程SF6排放 | 0 |
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CO2排放 | 12992.20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e) | 14590.48 |
附表2 报告主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
净购入的电力、热力 | 参数名称 | 数值 | 单位 |
电力净购入量 | 24714.1 | MWh | |
化石燃料燃烧 | 参数名称 | 数值 | 单位 |
天然气净购入量 | 73.92 | 万Nm3 |
附表3 报告主体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
净购入的电力、热力 | 参数名称 | 数值 | 单位 |
电力排放因子 | 0.5257 | tCO2/MWh | |
化石燃料燃烧 | 参数名称 | 数值 | 单位 |
天然气排放因子 | 0.0555 | tCO2/GJ | |
NCV | 389.58 | GJ/万Nm3 |